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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8月28日起,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为:

收费项目

收费标的

收费标准

交易经手费

普通股

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

优先股

股份协议转让

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单向每笔最高10万元。无成交金额或者每股成交金额低于每股面值的,以转让股份总面值计算收取。

可转换公司债券

按普通股经手费标准减半收取。

特此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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