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城管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城管执法局,各县(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城管执法局:
  为有效推进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发挥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联合组织开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2020年初以来完成前期手续报批且建设进度低于50%的在建,以及2023年度新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申报项目需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年内完工。已享受过省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
  (一)市县申报。
  各市县财政、城市污水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取符合条件的、亟待资金支持的项目,联合行文向省级两部门申报。每个市县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
  (二)材料评审。
  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市县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下达资金预算。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有关佐证材料附后:
  1.项目属地财政、城市污水主管部门联合申请文件;
  2.项目基本信息情况;
  3.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复、合同、开工时间、完成投资、工程进度证明及图纸等佐证材料。
  四、其他要求
  各市县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2023年5月23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附相应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由市州财政、城市污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省财政厅、省住建厅。逾期报送、材料不完整等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宫  平   0431-88550662
  省住建厅市政处      尹思达   0431-82752607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9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