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2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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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2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