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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的温馨提醒

尊敬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人: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残联制发的《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9月底前。请您于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您已申报缴纳或不属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人的请忽略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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