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2023年9月7日起,全省按年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费人进行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缴费人可选择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完成缴费。遇有申报缴纳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河北税务门户网站、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规定,也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3年9月6日
← 上一篇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下一篇 →
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