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公布)规定,为规范税收执法依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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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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