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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公布)规定,为规范税收执法依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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