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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全市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和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4]14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决定公开嘉兴市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不包括部分须由各级国税机关层报国家税务总局、省国家税务局审批的事项。

  二、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应严格执行本公告规定,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嘉兴市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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