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