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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加强对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23〕2号),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研究、批准经济普查方案,协调、解决经济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夏林茂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文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素芳 市统计局局长

      胡修府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总队长

      余俊生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晓鹏 市委编办二级巡视员

      王颖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潘 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红兵 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张宏宇 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

      戚书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方葆青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志刚 北京市税务局总审计师

  成 员:侯健美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许新文 市保密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胡 强 市委机要局局长

      陶春梅 市教委二级巡视员

      赵 清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二级巡视员

      牛国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 卫 市司法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陶志红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二级巡视员

      陶 泳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二级巡视员

      吴世江 市交通委副主任

      刘梅英 市“两区”办专职副主任

      马 文 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巡视员

      李 昂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建勇 市国资委副主任

      孔建华 市广电局副局长

      刘正品 市文物局二级巡视员

      杨海滨 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铁军 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总队长

      孙晓冬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李景祥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马峰成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姚 力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

      王 威 北京银保监局副局长

      陆 倩 北京证监局一级巡视员

      黄立群 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长、副局长

      董殿毅 市文资中心副主任

      潘 勇 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郑 峰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司司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全市经济普查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总队长张铁军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临时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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