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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

中国会计视野讯近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开股份,600376)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1年年报存在错报,并导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存在错报,首开股份被北京证监局警告,并拟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包括时任总会计师在内的3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分别拟处以60万元罚款。

经查明,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首开股份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对首开股份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未勤勉尽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二、对李岩、赵龙节、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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