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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干货】借款利息的核算!

在企业的筹资活动中,向外界取得借款是十分常见的筹资方式。众所周知,企业取得借款,除了偿还本金,还需要支付利息。下面答税君就为大家简单讲解借款利息的具体核算方法。
借款可分为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其借款合同通常应当有标明专门用途。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相对于专门借款而言,一般借款在借入时,其用途通常没有特指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对于一般借款,只有在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才应将与一般借款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否则,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首先介绍专门借款利息的核算。在资产建设期间,专门借款利息应资本化,非建设期间,专门借款利息应费用化。资本化期间的借款利息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举例如下:
甲公司于2×19年7月1日正式动工兴建一幢厂房,工期预计为1年零6个月。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于2×19年7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200万。甲公司为建造厂房于2×19年1月1日借入专门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5%。借款利息按年支付。甲公司将闲置借款资金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该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0.5%。厂房于2×21年12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19年借款利息应该如何核算?
本题中,2×19年1月1日至2×19年6月30日,工程还未动工,属于费用化期间,因此借款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2×19年7月1日至2×19年12月30日工程已开始建设,属于资本化期间,应计入在建工程。
费用化期间:2×19.1.1-2×19.6.30
借款利息=500*5%*6/12=12.5(万元)
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应当以其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闲置的借款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资本化期间:2×19.7.1-2×19.12.30
借款利息=500*5%*6/12-300*6*0.5%=3.5(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务费用 125000
在建工程 35000
银行存款 90000
贷:应付利息 250000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而费用化金额就是实际发生利息减去借款资本化利息的金额。举例如下:
甲公司于2×19年7月1日正式动工兴建一幢厂房,工期预计为1年零6个月。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于2×19年1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600万,2×20年7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200万。甲公司为建造厂房于2×19年1月1日借入一般借款600万元,年利率为5%。2×20年1月1日借入一般借款200万元,年利率为6%,借款利息按年支付。厂房于2×21年12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20年借款利息应该如何核算?
本题需要计算出2×20年一般借款资产超出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和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由于2×19年已支出工程款600万,那么2×20年600万也应计入累计支出,2×20年7月1日支出工程款200万,占用了2×20年6个月的时间。
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600+200*6/12)=700(万元)
由于两笔一般借款都是分别从2×19年1月1日和2×20年1月1日借入,相对于2×20年来说,都占用了一整年的时间。
一般借款资本化率=(600*5%+200*6%)/(600+200)*100%=5.25%
2×20年一般借款资本化利息=700*5.25%=36.75(万元)
2×20年一般借款费用化利息=600*5%+200*6%-36.75=5.25(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务费用 52500
在建工程 367500
贷:应付利息 420000
以上便是借款利息的具体核算和账务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那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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