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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