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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国务院定于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3时召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安排部署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省政府前大楼2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县区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省分会场:省政府领导;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普通高校负责同志(名单附后)。
   邀请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军区各1位负责同志在省分会场参会。    
    2.市县区、杨凌示范区分会场:各市县区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分管就业和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和在省分会场参会各单位将参会负责同志名单于5月17日上午11时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请各市政府负责通知所属县区,请省教育厅负责确定并通知相关普通高校在所在地分会场参会。
    3.请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与会人员着便装。
    联系电话:029—87293423   87294039(传真)
    附件:省分会场与会部门和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6日

附件

省分会场与会部门和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民委
    省公安厅
    省国家安全厅
    省监察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林业厅
    省农业厅
    省商务厅
    省卫生厅
    省国资委
    省外事办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体育局
    省安全监管局
    省统计局
    省政府研究室
    省扶贫办
    省国税局
    省地震局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西安海关
    省残联
    陕西银监局
    陕西保监局
    中科院西安分院
    省委办公厅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编办
    省军区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省工商联
    部分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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