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听收看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补充通知
省直各部门:
原定于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10时召开的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调整至5月13日(星期一)10时召开。按照国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10:00,省分会场设在省专用通信局五楼电视电话会议室(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四路195号)。
二、参会人员
1.省长、常务副省长,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
2.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邀请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有关部门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各1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的部门、单位名单附后(见附件)。
三、会议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动员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于5月13日9:45前进入会场,遵守会场秩序。
2.请省编办和省专用通信局按照要求做好会场布置,确保线路通畅,万无一失。
3.请各参会单位于5月10日17:30前将在省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报省编办。
附件: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的部门、单位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029—87291003、87292139、87294921
传真:029—87294830
附件
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的部门、单位名单
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台办、省编办、省委老干局、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档案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委教工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人防办、省中小企业局、省信访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办、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省金融办、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国防科工办、省监狱局、省公务员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方志办、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行政学院、省盐务局、省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局、省地质调查院、省供销社、省国税局、省煤炭生产安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测绘局、省烟草专卖局,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铁路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西北电监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局、陕西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文联、省作协、省社科联、省侨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红十字会、省残联、省法学会、省决咨委、省老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