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及我省关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势头,有力震慑了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查办发票案件351起,收缴各类发票1,020,565份,其中假发票1,005,727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09人,打掉团伙14个,捣毁窝点10个,收缴电脑等作案设备82台,缴获印章329枚;阻截非法发票信息200,327条;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6,036.58万元,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省政府同意,对西安市地税局稽查管理处等3个成绩突出集体,省地方税务局等11个先进集体和段煜等4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各项要求,为推动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和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附 件:1.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事迹



                           二○一○年四月三日


  附 件1:

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成绩突出集体(3名)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管理处
  
  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
  
  榆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先进集体(11名)
  
  省地方税务局
  
  省公安厅
  
  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
  
  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
  
  省电视台新闻中心
  
  榆林市公安局
  
  咸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延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三、先进个人(共42人,其中:地税10人、公安12人、国税7人)
  
  段 煜: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 鹏: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 军: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杨小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王 体: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主任科员
  
  宋 瑜:省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侦查二队队长
  
  李清川:省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侦查二队主任科员
  
  马 晓: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侦查一队副队长
  
  赵新科: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呼爱民: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案件科科长
  
  张建民: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主任科员
  
  王海峰: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周兴安: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助理监察员
  
  王凤霞:省财政厅综合处主任科员
  
  师立伟: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副处长
  
  梁捍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高国圣: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支付结算处副主任科员
  
  杨兴武: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干部
  
  史凯强:省电视台新闻中心
  
  李 敏:省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采访部
  
  支 卫: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管理处处长
  
  杨立群: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一局副局长
  
  栗小军: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未央分局副局长
  
  郑丽静:西安市公安局技侦支队侦查员
  
  刘 楠: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员
  
  李 楠: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员
  
  张 甦:西安市国税稽查局检查一科副科长
  
  周 艳: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审理科副科长
  
  陈 琦:咸阳市地税局稽查局管理科副科长
  
  陈彦斌:宝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段伟宁:宝鸡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程登峰:渭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刘英明:渭南市富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高全生:汉中市地方税务局汉台分局副局长
  
  李爱军:榆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专职监察员
  
  赵录平:延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张明祥:延安市国税局稽查局二科副主任科员
  
  张 宏:铜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员
  
  何宏剑:商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王 磊:商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唐志军:安康市汉阴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赵 广: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附 件2:

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事迹

  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管理处
  
  简要情况:“5.20”建筑业系列发票案是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督办案件,该案的成功破获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领导的高度称赞,并在年初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西安5.20建筑业发票涉税案”系列案件共查处各类建筑业发票违法犯罪案件107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9件),收缴各类假发票84.89万份。共查补税款1,075.65万元,加收滞纳金103.5万元,罚款1,205.67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人。

  二、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
  
  简要情况:成功破获“6.11特大出售假发票案”,该案是我省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制假售假发票案,摧毁了一个制售假发票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端掉假发票存放窝点1个,缴获西安、咸阳、渭南及湖北武汉市等地各类假发票16种共计55.97份,涉案金额61.14亿元,查获各类假印章118枚。

  三、榆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简要情况: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李正、王志勇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该案是2009年公安部督办案件。榆林市国税局于2009年初向榆林市公安局移送子洲“洁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吴堡“锦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市公安局查证,两公司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61份,约4.9亿元;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11份,约6.5亿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约8,050余万元。该案涉及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8户企业;现已经抓获王志勇、李正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7人。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