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成立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做好衔接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撤销,其相关职能由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吴登昌 副省长

 副组长:胡志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鬲向前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员: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杭经武 省编办副巡视员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雄强 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 云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来撑福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苏荣彪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白竹兰 省物价局副局长

     李秋实西安市政府副市长

     戴征社宝鸡市政府副市长

     方玮峰咸阳市政府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赵云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三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