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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的通知

各相关纳税缴费人:

为做好2023年年终决算工作,厦门市税务局将对税(费)缴纳业务作出以下安排:

一、2023年12月26日21:00起,停止办理工会经费的所有方式的缴费业务。

二、2023年12月28日21:00起,停止受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电子缴税业务。

三、2023年12月29日21:00起,停止办理POS机缴税、银联在线支付、微信、支付宝、社保在线缴费等渠道缴款方式的缴税(费)业务。

四、2023年12月31日12:00起,所有税费的扣款业务将全面暂停办理,持有《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的纳税人需于2023年12月30日12:00前到商业银行办理缴交。

2024年1月1日起恢复所有税(费)缴纳业务。

请纳税人妥善安排,提前办理各项税(费)缴纳业务。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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