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筼筜湖湖区专项保护规划的批复
市市政园林局:
你局《关于报批厦门市筼筜湖湖区专项保护规划的请示》(厦市政园林〔2023〕4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厦门市筼筜湖湖区专项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提出的“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方针,采取更高的规划标准,落实更严格的管控要求,全面抓好筼筜湖湖区治理和保护工作。
三、《规划》是开展筼筜湖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请你局牵头会同思明区、湖里区、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统筹推进《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切实做好筼筜湖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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