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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安区2023年度第十七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批复

同安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同安区2023年度第十七批次(跨省域增减挂钩)土地征收的请示》(厦同政〔2023〕1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安区2023年度第十七批次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征收你区洪塘镇龙泉村水田6.4778公顷、水浇地0.0187公顷、旱地1.0985公顷、园地1.6088公顷、林地0.0341公顷、草地0.1122公顷、其他农用地0.627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9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9.9970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你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你区和资源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你区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用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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