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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和 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通过复核名单的通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265号),经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和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通过复核名单,现予以公布。

《关于公布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17〕58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18〕482号)、《关于公布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19〕4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 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

   2. 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通过复核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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