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企业所得税中,暂估成本未取得发票如何处理?
财务小王 :申税小微 ,我公司有一些暂估的成本一直没有取得发票,在做季度预缴时,是否需要调整成本呢?
财务小王 : 我明白了,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环节,暂估入账成本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那么暂估的成本最晚何时取得发票呢?
财务小王: 那么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呢?
申税小微:这主要取决于您单位的性质。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货物的成本价。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财务小王: 那么如果我公司现在取得了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该如何处理呢?
财务小王: 原来如此,了解了这些政策,这个月申报时,我心里就有底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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