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调节市场供求,缓解生猪价格异常波动,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我市建立了冻猪肉储备机制。为建立、健全我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制度,明确参与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各方的职责,规范市级储备冻猪肉收储、管理、轮换、动用、监督检查等活动,确保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冻猪肉储备调节作用,参照《广东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了总则、职责分工、承储企业管理、收储轮换管理、动用管理等共八章、三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储备原则和适用范围等。明确市级储备冻猪肉实行企业承储、财政补贴、市场运作、费用包干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主要对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等管理部门以及承储企业的职责分工予以明确。
第三章“承储企业管理”。主要明确承储企业的确定方式、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管理要求。
第四章“收储轮换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市级储备冻猪肉的储存和轮换要求予以明确,以确保市级储备冻猪肉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第五章“动用管理”。明确市级储备冻猪肉动用原则、时机和要求等,设置了动用条件及实施程序,对补库提出了时限要求。
第六章“费用管理”。明确市级储备冻猪肉储备费用补贴的标准和拨付程序等,设置了费用补偿范围和程序。
第七章“监督检查”。明确监督管理的职责、监管内容,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规定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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