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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22〕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民政局

  揭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揭阳市乡村振兴局 揭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转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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