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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 号)等有关要求,经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24年1月3日

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 51440300MJL1986672
2 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52440300MJL167078J
3 深圳市五月花海公益基金会 53440300398569327P
4 深圳市振兴交响乐发展基金会 53440300MJL190788W
5 深圳市城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53440300MJL201117L
6 深圳市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育基金会 53440300MJL200149N
7 深圳市新知青教育发展基金会 53440300MJL177989E
8 深圳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51440300MJL1963030
9 深圳市深圳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53440300MJL201483G
10 深圳市南山区如意树爱心促进会 51440305MJL2047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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