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12月份国债做市支持操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债做市支持参与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国债做市,提高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财政部决定开展国债做市支持操作(以下称本次操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操作主要安排
| 操作 方向 | 操作券种 | 操作额 (亿元) | 期限 (年) | 竞争性 招标时间 |
| 随卖 | 202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 | 6.9 | 2 | 12月19日 11:05-11:35 |
| 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 | 5.3 | 10 |
二、投标限定
| 操作方向 | 操作券种 | 标位变动幅度(元) | 最高、最低标位差上限(标位) |
| 随卖 | 202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 | 0.03 | 35 |
| 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 | 0.08 | 45 |
三、随卖券上市安排和操作款缴纳
2023年12月22日起与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中标参与机构不迟于2023年12月20日,将随卖操作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资金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202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缴款账号:270-23120-11
202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缴款账号:270-23118-10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操作按《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债做市支持操作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154号)等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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