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批复
章丘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请示》(章政〔2019〕3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将明水街道、双山街道、枣园街道、圣井街道、埠村街道、龙山街道、绣惠街道、相公街道、普集街道、文祖街道、高官寨街道、宁家埠街道、白云湖街道、曹范街道、官庄街道、刁镇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等级调整为二级土地。
二、将黄河镇、垛庄镇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等级调整为三级土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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