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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济阳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批复

济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请示》(济阳政呈〔2019〕2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将东至黄河、西至国道220线、北至省道249线、南至沟杨浮桥及回河街道边界范围内的土地等级调整为二级土地;将除上述范围外的济北街道、济阳街道、回河街道、孙耿街道、崔寨街道、太平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等级调整为三级土地。

  二、将垛石镇、新市镇、仁风镇、曲堤镇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等级调整为四级土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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