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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库管理办法》等4件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库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4〕15号)、《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政规字〔2017〕12号)、《南京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宁政规字〔2018〕3号)、《南京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暂行办法》(宁政办发〔1998〕96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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