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正),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失效废止的联合发文已经联合发文部门同意。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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