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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号令】《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213号令】《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13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3年2月17日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4年5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次委务会议修订

附件1: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附件2: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立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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