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州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的函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的函
广州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在广东省范围内为国际航行船舶提供保税油直供业务,自同意之日起有效期2年。
二、请你司严格按照《广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管理暂行办法》(穗府办规〔2022〕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
专此函达。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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