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东莞市横沥食品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资格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东莞市横沥食品 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资格的通知
东府函〔2024〕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东莞市横沥食品有限公司已停止牛羊屠宰业务,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2号)及《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东莞市横沥食品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资格。
特此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 上一篇
关于印发《东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