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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物考发〔202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任务要求,全面提升我国考古机构综合实力,促进文物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我局组织编制了《推进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推进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指南(试行)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推进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指南(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全面提升我国考古机构的综合实力,促进文物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列考古机构,是指取得考古发掘资质,承担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公益性机构。

第三条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工作着力提高考古机构学术科研、国际合作、管理创新和队伍建设水平,推动一批高水平考古机构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分两阶段实施:

(一)到2030年,培育10—15家世界一流考古机构,中国考古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到2035年,建成一批世界一流考古机构,考古机构综合能力大幅提升,引领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

第四条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重点扶持。坚持扶优扶强,重点支持行业内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学术优势和科研特色明显的考古机构优先发展,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集中投入。

(二)动态管理。坚持可进可出,通过评定、定期评估等环节把控,形成闭环管理,保持发展态势和竞争优势。

(三)突出实效。坚持目标导向,科学确定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的目标任务,合理配置资源要素,确保建设实效。

二、建设内容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考古机构,可申请建设世界一流考古机构:

(一)学术成果丰硕,学术成果数量、质量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拥有国内外认可的学术带头人和团队。

(二)基础条件良好,内部规章制度完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队伍建设、设施设备配置完善;积极服务社会,得到广泛认可。

(三)主管机构高度重视,能够为建设工作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省市级考古机构建设已经纳入地方政府文化建设内容。

第六条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学术科研。强化学术引领,完善考古科研体系,培育富有特色、优势突出的学术发展方向,培养国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团队,持续推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1.建立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指导学术科研工作。合理设置内设部门和职能,配置人才队伍,制定中长期学术科研规划。

2.牵头开展重大考古项目,如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夏商文明研究工程、“考古中国”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

3.及时整理考古资料,出版考古报告,移交出土文物。考古成果高质量转化,有效支撑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建设。

4.主办学术期刊,纳入CSSCI或SCI等期刊目录。

(二)国际合作。主动培育、参与世界考古重大学术课题,广泛开展交流对话,开放重大考古项目,建设共享平台。

1.积极承担中外联合考古与合作研究项目。

2.成立专门的部门,配备专业人员从事国际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交流渠道;译介国外考古资料和论著;主办外文期刊、网站、公众号等。

3.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参加国外学术会议,开展人员交流互访。

4.机构人员担任国外考古类期刊主编、副主编、编委;在国际组织任职,参与国外考古政策、法规、标准制定等。

5.吸纳国外考古学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在本机构任职(含兼职),或邀请国外专家担任顾问。

6.依托重点遗址、考古基地或工作站建设国际考古开放工地,开展国际培训、研学活动等。

(三)管理创新。积极争取主管机构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力度,改革创新科研管理、开放合作政策措施,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管理体制机制。

1.国家级考古机构得到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政策支持,重视与地方文物部门、高校合作。

2.纳入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或享受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政策。建立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

3.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考古装备及设施配备的有关要求;建设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考古博物馆或陈列展示场馆;配置办公自动化系统。

4.建设全国性或区域性考古科技平台,如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或省部级科技平台等。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

(四)队伍建设。保持合理的编制规模,完善人才引进、职称设置、人员待遇相关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和科技人才,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科技能力。

1.编制规模不低于90人。拥有一定的人才招聘引进自主权。

2.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40%。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总数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5%。

3.组建一定规模的科技考古团队和文物保护团队,科技考古专业人员总数、文物保护专业人员总数均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

三、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一)申报。考古机构自愿申报,填写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申请书,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后,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报送国家文物局。国家级考古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直接报送国家文物局。

(二)评议。国家文物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评议表》,对各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数进行排名,公布“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单位名单”。

“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单位名单”以160分(基本指标得分不低于120分)、120分(基本指标得分不低于90分)为限区分出A、B、C三档,分别为建设名单、预备名单、后备名单。

(三)建设。列入“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单位名单”A、B档建设名单、预备名单的考古机构,应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向国家文物局提交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方案,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后开展建设工作。列入C档后备名单的考古机构,可编制考古机构建设方案并提交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指导开展建设工作。

(四)动态管理。国家文物局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评议工作,根据评议结果动态调整“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单位名单”。

第八条国家文物局组织设立专家库,由第三方机构抽取专家参加评议工作。

(一)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至少一个条件:

1.长期从事相关学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在行业内有较高声望;

2.曾担任考古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主管;

3.长期从事考古管理工作,曾担任文物行政部门处级以上职务,具有丰富的考古管理经验。

(二)抽取专家需符合以下要求:

1.总数不得少于9人,并应为奇数。其中国内专家不少于7人、国际专家不少于2人。

2.应在随机抽取的基础上,坚持回避原则。与考古机构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

3.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评议。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被取消入库资格。

第九条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目标。说明中长期建设目标、学术发展方向、主要职能定位等,阐述建设目标与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工作的关系。

(二)建设任务。应包括学术科研、国际合作、管理创新、队伍建设等内容。明确考核目标、预期完成时间,建立主要任务清单。建设任务应具有可行性、指导性和前瞻性。

(三)建设周期和保障措施。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说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措施。

第十条列入“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单位名单”A、B档的考古机构,应编制建设年度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国家文物局。

第十一条本《指南》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日

国家文物局制

填报说明

1、本申请书上报国家文物局一式两份(需用原件,复印件无效),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2、国家级考古机构由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省市级考古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上级主

管部门

主管部门意见

(国家级考古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意见

(省市级考古机构)

年月日(公章)

国家文物局意见

年月日(公章)

建设评议指标说明材料:

评议指标

评议条目

提交材料

备注

学术科研评议材料

1.1学术委员会

说明学术委员会情况,提交委员名单(姓名、单位、职称)及证明材料(如聘书、公示通知等)。

1.2科研规划

提交中长期学术科研规划文本。

1.3重大考古研究

项目

提交近3年内牵头开展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夏商文明研究工程、“考古中国”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清单(以上项目的子项目、子课题不计入内)。

1.4科研成果

提交近3年内出版考古报告、专著清单,考古简报清单,在国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清单;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清单(仅统计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论文;国内核心期刊指CSSCI所收录的期刊)。

1.5成果高质量转化

提交近3年内考古机构取得的考古成果入选世界遗产、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支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项目清单(名称及考古发掘执照号);取得专利清单及证明材料。

1.6主办学术期刊

提交学术期刊名单,期刊封面及版权页。

附加指标★

1.7近3年内在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情况

提交论文清单及相关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

1.8近3年内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被引频次10次以上的论文

提交论文清单及相关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引用频次证明。

1.9近3年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被引频次10次以上的论文(不含考古发掘简报)

提交论文清单及相关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引用频次证明。

1.10考古报告、专著、论文获得国家级奖项

提交获奖报告、专著、论文清单及奖项证明。

1.11主办的期刊

纳入SCI目录

提交纳入SCI目录证明材料。

1.12近3年内向国有文物收藏机构移交考古出土文物

提交移交文物情况及证明材料(移交证明文件或收藏机构文物入库凭证等)。

国际发展评议材料

2.1中外联合考古与合作研究项目

提交近3年内牵头开展的国内或赴国外联合考古项目或合作研究课题清单(有合作协议且合作期限1年以上,子项目与子课题不计入内);提交与国外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机构情况及证明材料。

2.2国际交流

任(兼)职

提交近3年内在本机构兼职或担任顾问的外籍考古和相关领域学者名单(姓名、单位、职称)及证明材料(如聘书);担任国外考古类期刊主编、副主编、编委或在国际组织任职等的本机构人员名单(姓名、职称)及证明材料(如聘书)。

2.3国际开放平台

提交本机构依托重点遗址、考古基地或工作站建设有国际考古开放工地情况;近3年内举办国际考古培训班、研学活动等清单及证明材料(如批准文件)。

2.4国际学术会议

提交近3年内本机构主办或牵头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清单及证明材料(如批准文件);近3年内本机构成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清单(含线上线下及对应会议名称、主办单位、时间、地点)。

2.5出版外文期(集)刊

提交外文期(集)刊名单及封面、版权页。

2.6出版外文报告、专著

提交近3年内出版外文考古报告、专著清单及封面、版权页;翻译出版国外考古报告、专著清单及封面、版权页;译介国内考古学资料和论著清单及封面、版权页。

附加指标★

2.7本机构成员获得国际组织或国外考古机构授予荣誉称号

提交成员名单、国家荣誉称号及证明材料。

2.8创办外文网站

提交外文网站网址(限300字)。

2.9创办外文公众号

提交外文公众号(限300字)。

管理创新评议材料

3.1机构性质与科研管理政策

提交机构性质及证明材料;提交享受科研管理政策情况及证明材料(不享受政策则不需提交)。

3.2全国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与考古博物馆

提交全国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与考古博物馆基本情况(如批准文件、立项文件等)。

3.3考古信息管理平台

提交考古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名称、架构、软硬件配置、网络支持等);OA办公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3.4设施装备保障政策

提交主管部门或地方性支持考古设施装备提升政策情况及证明材料。

3.5高水平考古科技平台

提交拥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省重点实验室及中央部委批准设立的科研平台清单。

附加指标★

3.6考古机构与高校合作共建田野考古实习教学基地

提交基地清单及合作共建协议。

3.7考古机构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有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

提交合作协议及相关政策情况。

队伍建设评议材料

4.1核定编制数

提交编制数及证明材料(如编办核定编制文件等)。

4.2实际在编在岗人数

提交管理、专业技术、工勤等各类在编在岗人数及证明材料。(如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年报表系统截图)。

4.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提交国家级领军人才、万人计划、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千百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考古人才振兴计划等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

4.4高级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中占比

提交高级岗位职数证明材料。

4.5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中占比

提交在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名单。

4.6科技考古专业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中占比

提交科技考古专业人员名单及职称证明。

4.7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中占比

提交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名单及职称证明。

附加指标★

4.8同4.1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4.9二级研究员

提交本机构在职二级研究员名单及证明材料。

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评议表

(共计24个基本指标合150分、13个加分指标合50分,总分200分)

序号

评议指标

评分细则及说明

分值

加分栏

评分栏

备注

1

学术科研评议

50

20

1.1

学术委员会

由国内外专家组成:4分

4

仅由国内专家组成:2分

1.2

学术科研规划

非常好:4分

4

好:3分

一般:2分

1.3

重大考古研究项目

近3年内,牵头开展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夏商文明研究工程、“考古中国”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以上项目的子项目、子课题不计入内),2分/项:16分

16

1.4

科研成果

近3年内,出版考古报告与专著,1分/部;发表考古简报,1分/20篇:8分

16

近3年内,在国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分/3篇:3分

近3年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分/15篇:5分

(仅统计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论文;国内核心期刊指CSSCI收录的期刊)

1.5

成果高质量转化

近3年内,考古成果入选世界遗产,2分/项;考古发现入选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支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取得专利,1分/项:5分

5

1.6

主办学术期刊

被CSSCI收录:5分

5

一般期刊(公开出版):2分

1.7

附加指标★

近3年内,在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

2分/篇:4分

4

1.8

近3年内,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被引频次10次以上,1分/篇:3分

3

1.9

近3年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含考古发掘简报)被引频次10次以上,1分/篇:5分

5

1.10

考古报告、专著、论文获得国家级奖项,

1分/项:2分

2

1.11

主办的期刊纳入SCI目录:1分

1

1.12

近3年内,向国有文物收藏机构移交考古出土文物(有移交证明文件或收藏机构文物入库凭证),1分/1500件(套):5分

5

2

国际合作评议

40

10

2.1

中外联合考古与

合作研究项目

近3年内,牵头开展的国内或赴国外联合考古项目或合作研究课题(有合作协议,合作期限1年以上,子项目与子课题不计入内),或与国外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机构,2分/项:16分

16

2.2

国际交流任(兼)职

近3年内,国外考古学和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在本机构兼职或担任顾问,本机构人员担任国外考古类期刊主编、副主编、编委或在国际组织任职等,1分/人次:4分

4

2.3

国际开放平台

依托重点遗址、考古基地或工作站建设国际考古开放工地:3分

6

近3年内,举办国际考古培训班,1分/项:3分

2.4

国际学术会议

近3年内,主办国际学术会议(经主管部门批准,由考古机构主办或牵头承办),1分/项:3分

5

近3年内,考古机构成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含线上线下),0.5分/次:2分

2.5

出版外文期(集)刊

主办出版外文期刊、集刊:3分

3

2.6

出版外文报告、专著和翻译出版国外考古报告、专著

近3年内,出版外文考古报告、专著,翻译出版国外考古报告、专著,译介国内考古学资料和论著,1分/项:6分

6

2.7

附加指标★

本机构成员获得国际组织或国外考古机构授予荣誉称号,2分/人:4分

4

2.8

创办有外文网站:3分

3

2.9

创办有外文公众号:3分

3

3

管理创新评议

30

10

3.1

机构性质与科研管理政策

机构性质为科研事业单位:10分

10

机构性质为文化事业单位,享受部分科研管理政策:8分

一般文化事业单位:6分

3.2

全国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与考古

博物馆

有全国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3分

5

设置专门的考古博物馆:2分

3.3

考古信息管理平台

有考古信息管理系统平台:2分

3

有OA办公平台:1分

3.4

设施装备保障政策

有主管部门或地方性支持考古设施装备提升政策:2分

2

3.5

高水平考古科技

平台

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省重点实验室及中央部委批准设立的科研平台,5分/项:10分

10

3.6

附加指标★

考古机构与高校合作共建田野考古实习教学基地,2分/项:6分

6

3.7

考古机构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有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4分

4

4

队伍建设评议

30

10

4.1

核定编制数

不低于180人:8分

8

不低于130人:4分

90-129人:1分

4.2

实际在编在岗人数

不低于150人:4分

4

130-149人:3分

90-129人:2分

4.3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有国家级领军人才、万人计划、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千百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等,2分/人:8分

8

4.4

高级岗位在专业

技术人员总数中占比

不低于40%:3分

3

不足40%:0.5分

4.5

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中占比

不低于35%:3分

3

不足35%:0.5分

4.6

科技考古专业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

总数中占比

不低于10%:2分

2

4.7

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

总数中占比

不低于10%:2分

2

4.8

附加指标★

核定编制数不低于180人,每增加10个编制得1分:4分

4

4.9

有二级研究员,3分/人:6分

6

XXXXXX关于XX年度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年度报告

一、建设进展

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与成效评价;

二、存在问题

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体制机制、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问题;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下一年度拟开展的建设工作任务、政策需求和工作建议等。

XXXXXX

XX年XX月XX日

注:年度报告应简明扼要,不超过3000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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