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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东莞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2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废止《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21〕28号)。该《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措施经审查修订完善后,按有关程序另行出台。

  特此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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