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一个教科书级的案例完美展示了如何通过股权架构调整节税2500万元

今天聊一个案例。

通过增加一层架构的方式降低了2500万的融资成本。

筹划思路值得学习。

案例

这是个港股上市的公司,名字记不清楚了,就叫它A公司吧。

A公司100%控股内地的一家实体运营公司B,B公司效益非常好,当年度未分配利润6.66亿。

如全部分配给A公司,根据两地税收安排,需要缴纳5%的预提所得税,也就是说要缴纳33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A公司目前准备在内地投资新的项目,那时候财税【2017】88号还没有发布,需要5亿资金,但是A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需要拿B公司的分红款。但是要付出5%的成本,对应就是25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那如何通过筹划解决这2500万元的所得税呢?

A公司的操作完美展示了一个教科书级的案例。

增加一层架构。

具体怎么做呢?

1.A公司在内地设立一家100%控股的子公司C,作为内地投资的平台公司;

2.A公司拿B公司75%的股权增资C公司,此时C公司持有B公司75%的股权;

3.B公司将6.66亿利润分配给股东A公司和C公司,C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得5亿元,没有缴一分钱企业所得税。

4.C公司拿5亿元在内地投资新项目。

此时大功告成,25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完美解决。

分析

这个是个典型的通过股权架构调整降低税负的案例。

其中应用了两个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个是在步骤2,A公司拿B公司75%股权非货币性资产投资C公司,适用财税【2009】59号第七条关于跨境重组的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没有企业所得税税负。

第二个就是步骤3,C公司获得B公司的分红,适用居民企业之间分红免税的优惠政策。

通过搭建中间层,完美的规避了分红的预提所得税。

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靠”字诀。

各位朋友觉得呢?欢迎讨论交流。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