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厦门关区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厦门关区。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7月12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