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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推进税费法治建设,规范税务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对工会经费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 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件字号 发布时间
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云南中烟工业公司系统工会缴纳工会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地税发〔2009〕174号发布,
国家税务局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2009年7月29日
附件2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件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内容
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的通知 云地税发〔2008〕292号发布,国家税务局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2008年11月27日 1.第三条第三项“并填报《云南省规费通用申报表》(附件1)”;
2.第三条第四项“或《完费证》”;
3.第三条第七项“或《完费证》、《云南省规费通用申报表》”;
4.附件1《云南省规费通用申报表》。
3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云地税发〔2010〕18号发布,国家税务局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2010年1月26日 第三条“并在《云南省规费通用申报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税务规范性文件关系到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关系到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费法治建设,规范税务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云南省总工会开展了工会经费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1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因缴费人缴费申报方式变更,已明显不适应当前工会经费征收工作实际,需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因精简部分表证单书,原文关于相关表证单书的规定已明显不适应当前工会经费征收工作实际,需部分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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