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 究,现取消北京汇通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比泽尔制冷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局 税务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