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安庆钜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73 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