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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安徽丰源车业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安徽丰源车业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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