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取消福建瑞达茶业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