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4 年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问答
一、文件的背景依据和任务目标是什么?
背景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 号)等相关规定。
任务目标:保障本市新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平稳衔接。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 2024 年养老保险待遇
2024 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以11883 元/月作为计算基数。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为其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二)关于 2024 年工伤保险待遇
为保证本市 2024 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 11883 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三、关键词
计算基数:为保证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平稳衔接,保障本市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权益,2024 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以 11883 元/月作为计算基数来核算养老保险待遇。
四、涉及人员范围有哪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五、文件的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4 年 1 月 1 日至通告发布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应以 11883 元/月作为计算基数,重新核算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六、新旧政策差异有哪些?
2023 年计算基数为 11525 元/月,2024 年计算基数为 11883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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