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2024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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