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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航空港区财政金融局,各县(市)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厅对1998年1月1日—2024年2月29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3件,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现将《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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