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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青岛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务师事务所资质申请工作的通知》(青税协发〔2024〕28号)的相关要求,经审核,2025年度下列税务师事务所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2024年第4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岛市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青岛正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懿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海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瑞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天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瑞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恒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楷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中翰隆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东衡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国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瑞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致同(山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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