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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税务局依法对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列支成本偷逃税款进行处理

近期,潍坊市税务局依法对王某茂控制潍坊市海冉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 16 户公司虚构成本偷逃税款进行处理。
经查,王某茂作为涉税中介服务人员,利用其熟悉税法的便利,成立潍坊市海冉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 16 家企业,拆分收入,将大量未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违规列入成本进行税前扣除,从而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针对其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依法作出补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207 万元的处理决定。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充分发挥好税企高效沟通的桥梁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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