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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主营业务界定服务指引》的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主营业务界定服务指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关于“用足用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部署要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17号)有关精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金融发展局联合拟定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主营业务界定服务指引》,适用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将指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主营业务界定服务指引.docx

  附件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营业务界定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名词解释及界定要点.xlsx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主营业务界定服务指引》的通知.pdf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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