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助力执业机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奖补措施〉申报办法》的通知
| 关于修订《〈助力执业机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奖补措施〉申报办法》的通知 |
| 2025-07-08 | 浏览次数372 | 来源: 综合岗 | 字体:大 中 小 |
|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配套落实新修订的《助力执业机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奖补措施》(皖注协〔2025〕55号),对本申报办法进行相应修订,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7月4日 《助力执业机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奖补措施》申报办法 为落实《助力执业机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奖补措施》(皖注协〔2025〕55号),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措施》规定的资金奖励、专项补助等申报,包括鼓励执业机构争先进位、推动执业机构收入上台阶、引导中小执业机构合并发展、培育证券业务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资本市场能力、创新服务“三地一区”建设举措、加快执业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诚信建设、加大优秀人员引进培养力度、推进继续教育、加强高端人才培养、培养后备人才队伍、鼓励专业研究、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助推基层党组织发挥实质性作用15项。 二、申报材料 (一)鼓励执业机构争先进位 1.鼓励执业机构争先进位奖励申请表(附表1); 2.获得国家级荣誉证书、文件复印件; 3.获得省级荣誉证书、文件复印件。 (二)推动执业机构收入上台阶 1.推动执业机构收入上台阶奖励申请表(附表2); 2.执业机构申报期会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三)引导中小执业机构合并发展 1.引导中小执业机构合并发展奖励申请表(附表3); 2.机构合并批准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机构发展情况概述,包括机构合并后执业人数增长情况、年均业务收入增长情况等。 (四)培育证券业务服务机构 1.培育证券业务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表4); 2.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改制后的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提升服务资本市场能力 1.提升服务资本市场能力奖励申请表(附表5); 2.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接省内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上市公司新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上市公司公告的年度审计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接新三板(成功挂牌):股转公司出具的股票挂牌函,信披审计报告等; 4.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服务IPO项目(取得交易所受理函):交易所出具的IPO项目申报受理函、信披审计报告等; 5.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省内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含北交所):上市公司公告的年度审计报告; 6.资产评估机构首次承接并完成省内企业证券期货相关的资产评估业务: (1)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证明; (2)评估委托合同、报告复印件、证监会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系统上关于该业务的备案信息; (3)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信息或委托方出具的可反映出评估业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4)业务收入入账凭证、发票等。 7.资产评估机构承接省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业务并获得交易所审核通过: (1)评估委托合同、报告复印件、证监会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系统上关于该业务的备案信息; (2)资产评估业务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证明材料; (3)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或其他可以反映交易所已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4)业务收入入账凭证、发票等。 (六)创新服务“三地一区”建设举措 1.执业机构服务“三地一区”建设奖励申请表(附表6); 2.服务“三地一区”建设的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果; 3.委托方关于可公开典型案例的书面盖章确认函; 4.其他证明材料。 (以前年度已获奖励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七)加快执业机构数字化转型 1.加快执业机构数字化转型奖励申请表(附表7); 2.执业机构数字化建设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数字化累计投入情况、数字化软件应用效果、相关制度建设和人员配置情况、软件的复制推广的可行性和经济性等四方面内容); 3.数字化建设投入支付凭证或总所统一研发、采购费用分摊表等证明材料; 4.数字化岗位设置及分工; 5.数字化相关制度,或内部管理制度中包含数字化安排。 (八)强化诚信建设 1.强化诚信建设奖励申请表(附表8); 2.诚信建设活动实际支出发票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执业机构开展诚信建设相关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九)加大优秀人员引进培养力度 1.加大优秀人员引进培养力度奖励申请表(附表9); 2.学位学历证书原件(验证)和复印件; 3.执业证书原件(验证)和复印件; 4.与执业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验证)和复印件; 5.被选拔为全国、全省行业高端人才文件; 6.全国、全省行业高端人才培养结业证书原件(验证)和复印件; 7.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一次性专业阶段(全科)合格成绩证明材料; 8.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证明材料。 (以前年度已获奖励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十)推进继续教育 相关费用在协会会费中列支,无需申报。 (十一)加强高端人才培养 相关费用在协会会费中列支,无需申报。 (十二)培养后备人才队伍 1.培养后备人才队伍奖励申请表(附表10); 2.制定的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见习计划和考核机制等; 3.与高校签订的人才培养协议或与见习人员签订的见习协议、挂牌情况等; 4.见习人员的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5.赴高校开展座谈、招聘、宣讲等活动的照片,行业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校外导师聘书或协议复印件,校外导师为高校提供课程指导方案、职业规划指导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鼓励专业研究 1.鼓励专业研究奖励申请表(附表11); 2.理论或实践研究成果获奖、刊登的复印件。 (十四)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 1.新设事务所党组织“六有”标准党建活动室补助提交材料: (1)成立执业机构党组织的正式批文; (2)有关“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现场图片。 相关材料报市行业党组织,由市行业党组织结合现场验收情况,统一向省行业党委申请。直属支部由省行业党委办理。 2.党建补助经费由市行业党组织统一办理,无须执业机构党组织申请。 (十五)助推基层党组织发挥实质性作用 1.助推基层党组织发挥实质性作用奖补申请表(附表12); 2.党建工作法或党建品牌材料。 三、申报要求 1.以执业机构为单位,统一申报。申报对象为在安徽注册并经营,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 2.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申请表(附表1-附表12),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注协(评协)秘书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为体现时效性,(五)提升服务资本市场能力、(六)创新服务“三地一区”建设举措、(八)强化诚信建设、(十五)助推基层党组织发挥实质性作用项目申报期截止到申报通知发布时间;其余项目申报期原则上为上年度满足条件。 4.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后三个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四、评定公示 依据《行业奖补评审工作流程指引》开展评选工作。奖补结果依据协会“三重一大”事项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