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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丨房屋出租,新增承租人,如何修改税源信息?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

房屋出租会有新增承租人的情况,

那房产税税源维护应当如何操作呢?


举个例子

一企业房产原值300万元,面积120平方米,于2024年12月30日取得。

取得后将该房产出租给A公司,租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原约定月租金10000元,租金总额120000元。

因A公司规模缩减,2025年7月1日起只租其中70平方米,下半年租金总额35000元;企业将另外50平方米租给另一承租人B公司,租金总额25000元。


根据以上例子

我们来看看该如何操作吧


操作详情如下

01

登录电子税务局,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


02

点击首页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03

点击房产税税种下的【税源采集】。

04

在房产税税源信息界面找到该房产税源信息,点击【应税明细】。

05

接下来,我们对“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模块进行税源维护,点击【变更】。

06

因7月1日起承租人发生变化,因此“变更时间”应选择2025年6月30日,点击【提交】。

07

“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的税源分割成2条,系统自动按时间划分租金收入。点击【变更】,对下半年承租人进行修改。


08

将“承租方名称”改为A公司、B公司,“承租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入2个税号,“变更时间”填写2025年6月30日。点击【提交】。

注意:因总的出租面积和总的申报租金收入不变,因此不用修改“出租面积”和“申报租金收入”。

09

从租模块税源维护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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