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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废品”的“生财之道”——揭秘辽宁海韵草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了辽宁海韵草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出口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出口业务及低值高报、以次充好、利用地下钱庄进行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548万元。针对其违法事实,稽查部门依法作出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追缴出口退税548万元的处理决定。

异地出口引疑云 “八部门联动”锁目标

税收大数据显示,主营草编工艺品出口的海韵公司存在显著异常:其报关出口口岸距离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生产地过于遥远,远超出同类企业合理范围。这一不合常理的操作模式,立即触发了税务风控系统的警报。

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迅速依托“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提请公安、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联合研判。跨部门信息交叉印证下,海韵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呈现出典型的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特征——生产地与报关口岸运距异常、资金快进快出且等额对冲、进项发票源头指向免税企业等显著疑点,被办案团队牢牢锁定为重大嫌疑目标。

编织“出口”生意链 空壳流水线造假忙

锁定目标后,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成立专案组,深挖海韵公司的“外贸生意”。调查层层深入,揭开了其精心设计的骗局:戴元军(海韵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少棠、祁芳琴、朱建辉、戴盼盼等人结成的犯罪团伙,以海韵公司为核心,构建了一条虚假的出口“产业链”。

专案组深挖犯罪链条,精准还原了骗税团伙的作案手法:首先,该团伙操纵其控制的关联企业或空壳公司,持续为海韵公司虚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人为抬高出货物的账面成本,为后续操作埋下虚假成本的种子。接着,他们炮制虚假出口合同,将实际价值低廉的草编工艺品(或其他物品),通过“低值高报”(虚抬价格)或“以次充好”(以劣质品冒充正品)的手段报关出口,制造虚假的出口业绩。最终,当这批货物理应“销售”并收汇时,现实却是——大部分货物在境外被当作废品处理,几乎毫无价值。而前期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及配套的虚高资金,则通过地下钱庄渠道秘密完成虚假结汇,非法回流境内,精心伪造出“出口货款正常回笼”的资金流假象。一条从虚开票据、虚假出口到非法结汇的“流水线”,被用于源源不断地侵蚀国家税款。

法网恢恢疏不漏 贪财团伙吞苦果

在充分掌握关键证据后,专案组展开联合收网行动。雷霆之势下,盘跨于两地的两个犯罪窝点被捣毁,以戴元军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现场依法扣押的境外空壳公司公章、银行卡、账簿等关键物证。

面对铁证,戴元军等核心成员对其组织虚开发票、虚构出口业务、低值高报、以次充好、利用地下钱庄实施虚假结汇等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坦言,所谓的外贸“生意经”,核心就是把国家退税款当成了非法“生财之道”。

经税务机关查实定性,海韵公司及其关联犯罪团伙以假报出口的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巨额出口退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依法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548万元。

同时,该团伙操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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